企業違反食安、勞權、環保取消優惠補助 經濟部將認定標準修更嚴

經濟部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並確保租稅優惠及補助獎勵之公平性,修正「經濟部租稅優惠及補助或獎勵案件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對於環保、勞工及食安違規情節重大的認定標準,將用更嚴格態度看待企業責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修正的要點適用於依《產業創新條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申請租稅優惠、補助或獎勵企業。租稅優惠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補助或獎勵則以彙整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計算3年。

此次修法聚焦在認定標準,明列環境保護、勞工及食品安全衛生法律的具體範疇,如《空氣污染防制法》、《勞動基準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每年彙整申請企業名單,並通知各法律主管機關,如環保署、勞動部及衛福部等,確認企業在最近3年內有無違法情事。

各主管機關需函復違法內容、期間、法律依據及裁罰內容,包含勒令歇業、撤銷或廢止許可;構成《環境保護法》、《食安法》法律認定之情節重大;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單次或累計罰鍰達300萬元以上;違反《勞基法》,累計罰鍰達100萬元以上,且其中單次罰鍰達50萬元以上。

經濟部為確保審查公正,將成立審查會,由次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召集人兼主席,各法律主管機關代表為當然委員,並聘請專家學者參與。審查會的決議需有超過半數的委員出席,且非政府機關委員需有2分之1以上出席才能開會;若委員與受審查企業有利害關係則需迴避。

若經認定違法情節重大,經濟部將撤銷或廢止該企業違法期間內所獲得的補助或獎勵,並依法追回所受領的利益;若涉及租稅優惠,將函知財政部辦理;被追回補助或獎勵的企業名稱,將於處分確定後在網站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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