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12月3日,據台媒報道,黃子佼被查獲無故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台北地院一審判決他獲刑8個月,罰金10萬,可上訴。據悉,黃子佼原認罪獲緩起訴但被撤銷,檢方建請判刑7月到9月,還有視頻中的少女求償1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改爲起訴後,黃子佼態度大變,出庭力爭無罪,他聲稱視頻“下載了還沒看”,且堅稱“視頻不是我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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