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若昀名譽肖像權糾紛案勝訴 被告人曾將“遺照”圖片設爲頭像

搜狐娛樂訊 8月27日,張若昀方律師發布案件播報,演員張若昀名譽權、肖像權糾紛案一審宣判。被告梁*通過其注冊、使用的豆瓣账號“給***鐘”(豆瓣ID: 270***111)將一張經過人爲P圖處理的張若昀先生“遺照”圖片公开設置爲頭像,給張若昀先生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法院經審理後,判定被告梁*的行爲構成對張若昀先生名譽權、肖像權的侵犯,被告梁*須在其豆瓣账號主頁公开發布致歉聲明,持續時間爲90天,並向原告張若昀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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