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7月5日,據台媒報道,紐約法院判定王力宏李靚蕾二人離婚獲准。有媒體稱因爲王力宏是原告,所以須承擔對方訴訟律師費用。對此,李靚蕾律師陳建州回應稱“美國法院經審理後裁定,王先生作爲過錯方,必須賠償李小姐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用,並不是因爲王先生是原告,所以才需要負擔律師費用。請媒體查核事實後再報導,不要被有心人士利用,作爲扭曲事實、誤導大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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