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胖貓自殺事件”迎來了大反轉,原來他和女友譚竹是正常戀愛關系,他的姐姐和家人操控輿論,讓譚竹陷入網曝,最大的目的是“拿錢”,他的家人才讓人細思極恐。
連人民日報也發文評論了這件事,“我們都是流量的獵物”,“真相比流量更重要”。
而更深一層來看胖貓的家庭,才發現,他的家人才是真正的“吸血鬼”。有網友扒出一份關於胖貓在22年的判決書,上面寫着胖貓的媽媽是“被告”,被對方追討27萬債款,而胖貓是擔保人。
但判決書上還寫着,胖貓自述自己是被家人瞞騙籤下這份擔保書的,因爲他的家人拿着空白的紙騙他籤了名字,身份證號碼和日期,擔保書的內容是後面才加上的。
要知道22年的時候,胖貓也才20歲左右,已經被家人瞞騙背上27萬的債務,可見,胖貓在原生家庭的情況並不算理想。
再來看在這次的資料中顯示,胖貓和女友譚竹有“聯名情侶账戶”,但根據兩人存款和支取的記錄來看,最後一次胖貓還多拿了7萬元,但胖貓在離世之前,也是在和譚竹分手時,又把這多拿的7萬元轉回給了譚竹,並且備注了“自愿贈予”。
要知道轉账時備注了這4個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被追回,就算是胖貓的家人在法律上也很難追回。
所以有網友猜測,胖貓之所以轉账時還備注了這4個字,可能也是因爲他知道自己的家人會鬧事,而他臨走之前選擇把錢給譚竹而不是留給家人,是否也證明了他對家人的感情有問題?
有網友提出,當時胖貓是在11號跳江的,23號才被撈起,但胖貓爸爸在13號的時候就找譚竹要回13萬元。兒子跳江兩天就找女方談錢的事情,一般父母應該會關心兒子的安全先,而不是着急錢的事情吧。
而最後譚竹還是給胖貓的家人轉回了一共13萬元,包括胖貓“自愿贈予”的那7萬元。
之前在胖貓姐姐的輿論操控下,很多網友以爲譚竹是一個“撈女騙子”,但這次警方通報出來了,可以看到胖貓和譚竹的戀愛關系是互相信任並且真實正常的,兩人一起开店,還开了情侶账戶一起存錢。
胖貓要給譚竹轉錢的時候,譚竹還跟他說,他年紀小也需要用到錢,應該把錢存起來,不要全部轉給她。
但胖貓直到最後一刻也寧愿把錢轉給譚竹也不留給家人,並且用“自愿贈予”來防着家人,這一點確實值得深思。
在這件事上,胖貓的姐姐劉某妄想利用自己對網絡的了解來操控輿論,多次公布胖貓和譚竹的私聊記錄截圖,引導輿論網曝譚竹。
在如何讓譚竹被“網曝”的計劃中,胖貓姐姐和妹妹都是有充足准備的,比如讓人代寫文案,自拍時要表現出:很疲憊,很心累,讓人看出很憔悴,可以不化妝,台詞要先背下來等等。
由此可見,這是一次預謀的計劃,好在如今胖貓姐姐在多平台的账號已經被封,她本人也表示認錯。
幸好的是,真相沒有被流量掩蓋,譚竹被還清白,可惜的是,21歲的胖貓失去了自己的性命,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都是一件十分令人傷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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