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案已認罪認罰,或將獲刑10年以上

3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一可靠信源處獲悉,翟欣欣被抓後,目前已認罪認罰,本案涉嫌敲詐的金額巨大,翟欣欣或將獲刑10年以上。此外,該案开庭時間待定,蘇享茂家屬或將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翟欣欣與蘇享茂 圖據網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此前消息,2023年6月9日上午,“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账號發布微博稱,翟欣欣已被北京海澱警方逮捕。根據蘇享龍在微博發布的《立案告知書》,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刑事立案時間爲2023年5月20日。

【事件回顧】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機應用WePhone的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身亡,並留下遺書稱自殺與前妻翟欣欣有關。

據其遺書顯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過婚戀網站認識;同年6月7日領證,並與同年7月18日辦理離婚手續。蘇享茂曾在遺書中提到“資金鏈斷裂,我很絕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萬作爲離婚賠償,導致蘇享茂資金鏈斷裂”被外界普遍認爲是“逼死”蘇享茂的原因之一。

2018年,蘇享茂家屬提起民事訴訟,將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價值近千萬元的贈與,並要求對方返還近百萬現金。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金、汽車共近千萬以及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的個人所有權。

案件民事一審判決中,分別就蘇、翟二人的贈與合同糾紛和離婚後財產糾紛進行了判決。

根據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翟欣欣在離婚過程中採取脅迫手段,使蘇享茂陷於恐懼而作出非自愿意思的表示,符合可撤銷行爲法律特徵。翟欣欣需退還蘇享茂家屬660萬元。此外,法院還判決,撤銷翟欣欣對二人置於海南和北京的兩套房屋的個人所有權。

2023年5月12日,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稱,被告翟欣欣撤銷了對其中一起相關民事案件判決的上訴申請,原告家屬於5月12日確認收到翟欣欣的660萬元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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