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仙劍四》背後三巨頭:鞠婧禕連名字都不敢提,只能屈從於資本

《仙劍四》還沒播出就上了好幾個熱搜,導火索是演員番位。

1月17日,“仙劍四官微”官宣電視劇當晚开播,演員番位陳哲遠在前、鞠婧禕在後,後面用括號注明“排名不分先後”。

演員番位一直比較敏感,當初《青簪行》因爲這個問題還鬧出過停拍風波。如果开機前劇方和主演協商好番位自然沒有問題,怕的就是爭議一直存在,而這個問題終要面對。

果不其然。這條內容發布後引發軒然大波,以至於鞠婧禕和陳哲遠雙方經紀公司不得不發聲回應,於是,“羅生門”情況發生了。

鞠婧禕工作室在1月17日下午13點36分發長文,主要輸出兩點信息,其一是強調當初籤署的演出合同中,“關於藝人署名方式的約定爲:單幅字幕且位列所有演員署名第一位。”解釋一下,這個約定是在強調鞠婧禕絕對的大女主地位,這個地位甚至要高於男主,所以這句話其實是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要出現“單幅字幕”,也就是一屏裏只有“領銜主演:鞠婧禕”而不出現其他演員名字。不過電視劇總會有其他演員名字露出的情況,比如片尾字幕、海報等宣傳物料,當此時就是“位列所有演員署名第一位”。

其二,工作室指責片方違約“片方在官宣時的署名方式並未尊重合同約定事實,令人無法理解。”而這也導致藝人面臨一輪又一輪的網絡謠言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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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鞠婧禕方面發完聲明後,陳哲遠所屬的經紀公司“果然天空娛樂”也發了聲明。

聲明中強調當初籤合約時,合約內容承諾“採用男女一號角色署名排名順序交替在前,並注明‘排名不分先後’進行角色署名。”同時也指出合同是和新媒誠品籤署。

那么問題來了,難道鞠婧禕和陳哲遠,籤的不是同樣條款的合同?具體合同沒有曝光過,只有各方當事公司和當事人清楚,在這裏不能妄加猜測,更不能下結論。而在這場“羅生門”式的爭議中,有很微妙的一點其實更值得討論,這一點也很有可能是出現當下爭議的主因。

明眼人都很清楚,出現番位之爭的始作俑者是开拍前籤署的合同、以及出具合同的片方。但鞠婧禕和陳哲遠方面,卻均將矛頭指向網友,並沒有向片方叫板。

這部分鞠婧禕方面的聲明寫的是“部分網絡用戶捏造不實信息,對藝人進行造謠誹謗等等,保留追溯法律責任的權利。”至於片方,也只是含糊其辭的寫了“片方”兩個字,連具體公司名都沒寫。這就好比兩個人打架,自己被對方揍了一拳,結果不去找對方麻煩,反倒喊話圍觀群衆,說你們在這裏起哄,我要告你們。

陳哲遠方面也如出一轍,表示惡意造謠的言論已嚴重損害藝人合法權益,要求刪除,否則將採取法律措施維權,要真這么強硬,倒是把片方拉出來現身說法啊!

治病還是要從根兒上找。在我看來,這場爭議以及雙方的態度,其實是典型的胳膊擰不過大腿。

《仙劍四》背後可以說是三家巨頭公司,哪一家鞠婧禕都不想得罪、也不能得罪。要說表演合同,和鞠婧禕籤署的公司應該也是新媒誠品。

從當初新文化發布的協議公告來看,《仙劍四》制作成本高達3.12億,新文化和愛奇藝籤署合同,由新文化承制,而愛奇藝則全部承擔制作費用。值得一提的是,《仙劍四》的遊戲版權,也是新文化購买的。

而從目前的出品公司名單來看,除了制作公司新文化,以及全額投資並全網獨播的愛奇藝,還有新媒誠品。這家公司也不是善茬,它是萬達影業旗下子公司。

這下明白了吧!三家都是大公司,新文化參與出品、制作的影視作品超過80部,其中有周星馳的《美人魚》《西遊伏妖篇》等,這樣的大公司,小藝人哪敢得罪?

愛奇藝和新媒誠品也不用過多介紹了,一個是三大視頻平台之一,一個是電影寡頭旗下公司,鞠婧禕哪敢叫板?對自己資源影響太大了,只能叫板網友表達一下態度了。

而陳哲遠方面則更加“溫和”,一邊是喊着起訴網友維權,另一邊則謙卑的承諾“在劇播期間,我方依舊會配合宣傳事宜,不辜負所有參與者共同創作的心血。”

爲啥態度軟呢?要知道陳哲遠是果然娛樂旗下藝人,而果然娛樂是愛奇藝旗下品牌啊!總不能大水衝了龍王廟,自家人搞內訌吧?

至此,也不難理解,爲什么本文开頭提到的官宣文案,盡管搶到排名不分先後,但還是將陳哲遠放在前面,而將熱度更更高、更紅一些的鞠婧禕放在後面,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在偏袒自家藝人啊!

至此,這場風波差不多也該消停了,在三大資本面前,演員就只是演員、是給資本賺錢的工具而已,而藝人也不得不屈從於資本,畢竟胳膊是擰不過大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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