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爆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 黃揚明質疑:有時間地點還不起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案,日前遭裁定延押至明年1月5日,週刊今(5)日再度踢爆柯文哲分別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兩地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1500萬元現金賄款。不過,媒體人黃揚明質疑,「如果已經有收賄時間、地點、金額等事證,還明確寫在法院延押裁定書。那為什麼檢察官不直接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眾黨立院黨團今日舉行「總預算案卡關有解方?民進黨別再自己卡自己」記者會,針對週刊再度爆柯文哲收受「小沈1500」、1500萬元後謝賄款的地點,分別是京華城改建動土典禮及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兩處,時任市府發言人、現任民眾黨立院黨團辦公室主任的陳智菡回應,「鏡檢」的報導完全在羞辱過去在台北市戮力從公的公務人員,羞辱議員、甚至在羞辱北檢。她更嗆聲:「現在是北檢寫不出來的起訴書,要來由『鏡檢』來幫忙寫嗎?」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如果像「鏡檢」所講,那就趕快請台北地檢署,「按照報導內容直接寫起訴書就好了,現在還在等什麼?為什麼要延押柯文哲?現在就可以起訴了,為何不把這麼荒謬的劇情寫進去」?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指出,「不懂就要問,如果已經有收賄時間、地點、金額等事證,還明確寫在法院延押裁定書。那為什麼檢察官不直接起訴?」

▲週刊爆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質疑報導內容。(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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