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xDAO
印度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India),南亞次大陸最大國家,國土面積約298萬平方公裏,居世界第7位,人口14.4億。自2021年以來,印度成爲世界上增速最快的大型經濟體,平均經濟增速保持在6.5%,是全球平均水平的兩倍,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估算數據,2023年,印度GDP達到3.53萬億美元,超過英國成爲全球第五大經濟體。2024年4月,IMF將印度2024-2025年的經濟增長預測從6.5%上調至6.8%,原因是印度國內需求強勁以及勞動年齡人口增加。近年來印度經濟活動大部分由投資推動,其年度投資佔GDP比重從疫情前的31.6%上升到23年的33.7%,主要得益於印度政府推動基礎設施投資,抵消了私人消費、政府消費慘淡增長和外部需求放緩的拖累。此外,印度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同步增長。摩根士丹利分析認爲,印度股票市場已經成爲全球第四大股票市場,並有望在2030年前成爲全球第三大股票市場,跨國公司對印度投資前景的信心處於歷史最高水平。然而,印度也存在着明顯的失衡問題,總量GDP與人均GDP差異很大,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嚴重傾斜,地區之間國民生活水平的懸殊。從總體水平來看,印度已是全球第五大經濟體,但從人均水平來看,它仍然徘徊在第140位左右,遠低於中國、墨西哥、南非等。
2.1 印度稅收體系
印度稅制是以印度憲法的規定爲基礎建立起來的,根據印度《憲法》第265條規定:“沒有議會的授權,行政上不能課稅”。印度稅收徵收權主要集中在聯邦中央政府和各邦之間,地方市一級政府負責少量的稅種徵收,中央和各邦徵稅權有明確劃分,中央政府徵收的稅種(Central Taxes)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兩大類,直接稅主要由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等組成,間接稅主要包括貨物與勞務稅、關稅等。印度的稅收主要由印度稅務局(Indian Revenue Service,IRS)管理,其下屬的中央直接稅局管理所得稅、財產稅等直接稅相關事宜;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CBEC)負責管理印度的海關和中央消費稅、服務稅等間接稅事宜。邦政府主要徵收貨物與勞務稅、印花稅、邦消費稅、娛樂博彩稅、土地收入稅等。在貨物與勞務稅沒有覆蓋的領域,如石油產品和白酒,繼續徵收增值稅(未實施增值稅的邦爲銷售稅)等原稅種。地方城市政府徵收的稅種主要包括財產稅、入市稅,以及供水、排水等公用設施使用稅等。
印度稅收徵收嚴格遵循稅收法定主義。由於印度法律採用的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海洋法系),因此,雖然印度稅法(制定法或成文法)不斷增加和完善,但仍然受判例法解釋的制約。判例法一般是指高級法院的判決中所確立的法律原則或規則,這種原則或規則對以後的稅收案件判決具有約束力或影響力。
2.2 企業所得稅
在印度,企業應就其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印度沒有單獨的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被計入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1961年的《所得稅法》規定了最低替代稅、股息稅和回購股份分配稅,《2020年金融法》廢除了股息分配稅,改對股東手中的股息收入徵收所得稅,納稅年度爲當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居民企業是指在印度注冊成立的以及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位於印度的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POEM)是對企業整體經營做出關鍵決策和商業決定的機構所在地。
所得稅的應稅所得分爲4類:①經營利潤或收益;②財產收入,包括自用、出租居住房、商業用房,如果該財產用於公司的業務運營,則不屬於這個範疇;③資本利得;④來自其他來源的收入,包括彩票獎金、比賽獎金和證券利息。比賽包括賽馬、卡牌及其他賭博類遊戲。免稅所得包括:①合夥企業的股份收益;②長期資本利得;③境外勞務所得;④政府債券收入;⑤救濟基金收入。
境內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爲30%,此外,企業還應根據企業所得稅稅額繳納相應的附加稅和健康教育附加。一些企業適用特定的優惠稅率:(1)總營業額或總收入未超過40億RS的中小企業在不享受稅收豁免或優惠的情況下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2)2016年3月1日或之後完成注冊登記的生產、制造、研發企業以及配套企業在不享受稅收豁免或優惠的情況下適用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並繳納10%的附加稅;(3)在境內研發(根據1970年專利法,至少75%的研發費用發生在印度)和注冊的專利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適用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4)境內的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適用3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與非法人合夥企業一致;(5)外國企業和境外設立的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適用4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等待。
非居民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通常適用4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加收2%(如果淨收入超過 1000 萬RS但不超過1 億RS)或5%(如果淨收入超過 1 億RS)的附加稅,並按應納稅額的4%繳納健康教育附加。
印度提供諸多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全部或部分免稅、降低稅率、退稅、加速折舊或特殊扣除。稅收優惠適用的行業較爲廣泛,包括出口導向型企業、自由貿易區和科技園區的工業經營、基礎設施建設、酒店、旅遊業,开發區的企業、研究公司、礦物油生產、冷鏈設施、航運和航空運輸、茶/咖啡/橡膠工業、新聞機構和廢物處理業務。例如,在經濟特區制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新成立企業有資格獲得多項稅收優惠,包括前5年的利潤和收益100%免稅,在接下來5年內的利潤和收益免稅50%;如滿足某些條件,未來5年還可免稅50%;經批准的开發商可獲得較長時間的免稅。
2.3 個人所得稅
印度居民在世界範圍內的收入都需要納稅。對於居住在印度但不屬於普通居民的個人,僅須爲其在印度獲得的收入、被視爲在印度發生或取得的收入、在印度收到的收入,或者雖然在印度境外收到,但來自由印度人士控制或在印度成立之公司的收入繳納所得稅。
非印度居民僅需爲在印度獲得的收入以及在印度收到、發生或者取得的收入納稅,非印度居民可能還會因爲通過企業關系在印度發生或取得的收入、通過印度的任何資產或收入來源獲得的收入,或者通過轉讓位於印度的資產(包括在印度成立的公司的股份)獲得的收入納稅。
在印度,收入按照分級制度納稅徵稅。在印度的外國國民的所得稅是根據其納稅居民身份情況確定的,根據 1961 年《所得稅法》規定的個人在印度的居民身份狀況和收入水平,個人收入按累進稅率徵稅。非就業收入根據收入類型按可變稅率徵稅。居民個人所得稅採取分類綜合稅制,實行累進稅率。計算方法:納稅人將各類所得(工薪所得、房產所得、經營所得、資本利得和其他所得)加總後減除稅收優惠,免稅收入,稅前扣除項目(保險費用、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慈善捐贈等)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爲應稅所得。應稅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後的稅額爲應納稅額。在此基礎上,再計算出附加稅、教育費附加和中等及以上教育附加後,爲所得稅的應納稅總額。非居民納稅人須按居民納稅人相同的稅率繳納預提所得稅,如果年淨收入超過 1000 萬RS還需繳納15%的附加稅和 4%的健康教育附加。
個人所得稅稅率
根據特定要求,下列福利可享受稅收優惠待遇:(1)公司提供的住房;(2)爲在礦區或陸上石油勘探區、項目施工工地、壩址、發電廠或海上工作的員工提供的住宿。僱主繳納的以下項目,如不超過規定限額,則不必計入僱員的應稅薪酬:(1)報銷的醫療費用;(2)印度退休福利基金繳款,包括公積金、撫恤及養老基金。部分津貼(包括租房津貼和度假旅行津貼)可免稅,或以一個較低值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需符合特定條件。僱傭开始或結束時支付的額外津貼需計入應稅薪酬中。人壽保險保費、社會保障金繳款以及大學、學院或其他教育機構全日制教育的學費和學雜費可從收入中扣除,最高可達15 萬RS。
2.4 貨物與勞務稅
印度商品和服務稅的前身是銷售稅,銷售稅根據1956年的《中央銷售稅法案》對邦內、邦際銷售和進出口貿易等徵收,2005年增值稅取代銷售稅。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又被貨物與勞務稅(GST)所取代,印度實施貨物與勞務稅(GST)改革後,貨物與勞務稅包括增值稅(VAT)、中央消費稅、車輛稅、貨物和乘客稅、電力稅、娛樂稅和其他稅等。貨物與勞務稅是一種間接稅,是一種基於交易的稅收制度。目前,有一些產品仍然不在貨物與勞務稅的範圍之內,如汽油、柴油、航空渦輪燃料(ATF)、天然氣、供人類消費的酒精和原油。貨物與勞務稅是對所有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徵收的綜合稅,類似增值稅。
目前,貨物與勞務稅的基本稅率有4檔,即5%、12%、18%和28%,每檔稅率爲CGST和SGST的合計稅率,即兩者各徵50%,此外,還設有0.25%和3%兩檔適用鑽石、未經加工的寶石以及金、銀等少量貨物的稅率。因此,如果不包括對出口實行的零稅率,印度GST實際上有6檔稅率。此外,除了上述商品及服務稅稅率外,商品及服務稅法還對某些商品(如香煙、煙草、充氣水、汽油和機動車輛)的銷售徵收附加稅,稅率從1%到204%不等。絕大部分商品的稅率都在18%以下,特定奢侈品和有害商品適用28%稅率,同時還需徵收附加稅。
3.1 印度加密稅概要
印度所得稅部門(ITD)在《所得稅法》中引入了第2(47A)條,定義了虛擬數字資產(Virtual Digital Assets,VDA),這個定義相當詳細,涵蓋了所有類型的加密資產,包括加密貨幣、NFT、代幣等。
在2022年的預算中,財政部長引入了第115BBH條款,該條款從2022年4月1日起,對通過交易加密貨幣獲得的利潤徵收30%的稅率(加上適用的附加稅和4%的附加費)。這個稅率與印度最高的所得稅等級一致(不包括附加稅和附加費),這一稅率適用於私人投資者、商業交易者以及在特定財政年度內轉讓加密資產的任何人。此外,無論收入性質如何,30%的稅率將適用於所有收入,這意味着無論是投資收入還是商業收入,短期和長期收益都沒有區別。
除了30%的稅率外,另一條款第194S條還規定,從2022年7月1日起,如果加密交易在一個財政年度內超過RS50,000(或在某些情況下爲RS10,000),則對加密資產的轉讓徵收1%的源頭扣除稅(TDS),以確保所有加密交易都被追蹤。免稅的行爲包括:持有加密貨幣(HODLing);在自己的錢包之間轉移加密貨幣;收到價值低於RS50,000的加密貨幣贈與;收到來自直系親屬的任意金額的加密貨幣贈與。
印度投資者在交易加密貨幣/NFT時,需要根據資產持有情況,申報其收入爲資本收益(如果資產作爲投資持有),或者申報爲商業收入(如果資產用於交易)。從2022-2023財年及以後,所得稅申報表中新增了一個專門用於報告加密貨幣/NFT收益的附表,稱爲“虛擬數字資產附表”(Schedule - Virtual Digital Assets)。該附表繼續適用於2023-2024財年的申報表。
3.2 加密稅的具體適用情況
在進行以下交易時,需要支付30%的加密稅:將加密貨幣出售爲印度RS或其他法定貨幣;用加密貨幣進行加密交易,包括穩定幣;使用加密貨幣支付商品和服務。但是,一起加密資產並不總是適用30%的稅率,有時所得稅部門會將其視爲其他收入,這些情況下,將根據個人所得稅等級(見2.3)繳納稅款,包括:收到加密貨幣贈與(如爲受贈人);挖礦加密貨幣;以加密貨幣支付工資;質押獎勵;空投。此後出售、交易或使用這些加密貨幣,可能需要爲獲得的利潤支付30%的稅。
ITD尚未發布關於DeFi交易的具體指導,需要參考現有的所得稅法條款,以下DeFi交易可能在收到時按個人所得稅稅率徵稅:通過流動性挖礦獲得新的代幣、治理代幣或獎勵代幣;推薦獎勵;遊戲賺取收入;瀏覽賺取平台的收入,如Permission.io或Brave。即使在收到時已經繳納了稅款,若以後出售、交換或使用這些代幣,還需要爲利潤支付30%的稅。
3.3 源頭扣除稅(TDS)
在印度,投資者要爲加密資產的轉讓支付1%的源頭扣除稅(TDS)。TDS是一種在源頭徵收的稅款,引入1% TDS的主要原因是捕捉交易細節,並跟蹤印度投資者在加密資產上的投資。關於TDS,有幾點需要注意:TDS適用於2022年7月1日後的交易;當在印度交易所交易時,TDS將由交易所扣除並繳納給政府;當通過P2P平台或國際交易所交易時,买方有責任扣除TDS;在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易中,TDS將分別對买賣雙方各徵收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易額由“特定人”支付,並且其加密交易活動總價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不超過RS50,000,則無需扣除TDS。特定人指的是個人或HUF(印度聯合家庭)。如果交易者沒有前一財政年度的業務收入,或者其銷售/總收入/業務收入不超過RS1億,或其銷售/總收入/專業收入不超過RS50萬,則TDS限額將從RS50,000降低到RS10,000。
如果在印度交易所進行交易,通常TDS要求將由交易所直接完成,因此無需在報稅時進行操作。但在P2P和國際交易所的交易中,作爲特定人支付和申報TDS的責任如下:在P2P交易和國際交易所的交易中,TDS需要在扣除的月份結束後30天內通過Form 26QE提交。目前,此表格尚未在所得稅門戶網站上提供,因此投資者需要等待ITD對如何存繳TDS的明確說明,所有非特定人需獲取TAN號,按季度提交Form 26Q,並在下個月的7日之前繳納TDS稅款。此外,在報稅時可以通過申報TDS抵免來減少總應繳稅款。
3.4 損失與丟失相關稅務規定
根據第115BBH條款,禁止將加密貨幣的損失用於抵扣加密貨幣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或收入。印度的加密投資者也不能申報與加密貨幣相關的費用,除非是資產的獲取成本/买入價。
印度所得稅部門(ITD)尚未對丟失或被盜的加密貨幣給出明確的指導,但根據印度法院對其他資產的損失或盜竊作出的判決,因黑客攻擊、詐騙或盜竊導致的加密貨幣損失通常無需繳稅。但是,鑑於ITD對加密貨幣損失抵扣的嚴格規定,投資者很難主張因丟失或被盜的加密資產導致的損失抵扣。
印度加密貨幣行業正經歷一段充滿不確定性的時期,這不僅體現在國家層面上缺乏全面的監管框架,還體現在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的態度上的搖擺不定。印度加密法案被視爲可能改變遊戲規則的事物,它預計將爲印度儲備銀行(RBI)發行的數字貨幣鋪平道路,暗示着一種進步,可能使印度走在央行數字貨幣(CBDC)革命的最前沿。然而,現實情況要復雜得多,這項法案經過多年的酝釀,經歷了多次修改和推遲,至今內容仍不明確,關於其對私人加密貨幣的立場存在相互矛盾之處。
該法案的歷程反映了全球範圍內有效監管數字資產的鬥爭。盡管各國政府看到了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潛力,但對於金融穩定、投資者保護以及防止非法活動的擔憂依然很大。印度財政部最近的一份聲明進一步加劇了這一局面的復雜性,財政部表示,目前還沒有出台監管數字資產交易的立法提案,鑑於有關《加密貨幣法案》的討論仍在進行中,這一聲明令許多人感到意外。這種明顯的矛盾表明,印度政府內部對加密貨幣監管存在不同的觀點,同時也凸顯了政策制定者在跟上快速發展的加密貨幣領域方面所面臨的挑战。
鑑於自上而下的監管挑战,印度加密貨幣行業內部對自我監管的支持日益增多。這種方法可以在不受約束的市場自由和嚴格的政府控制之間找到一個中間立場,加密貨幣領域的自我監管可能涉及行業主導的舉措,以建立最佳實踐,實施強有力的KYC和反洗錢(AML)程序,並建立消費者保護機制。通過積極解決監管問題,加密行業可以展示其對負責任增長的承諾,並可能緩解政府的一些擔憂。
事實上,一些印度加密貨幣交易所已經朝着這個方向邁出了步伐。比如,印度的一家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WazirX已經實施了嚴格的KYC程序,並與執法機構合作以防止非法活動。然而,自我監管可能無法充分解決所有監管問題,並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盡管存在這些挑战,自我監管在短期至中期內仍可能發揮關鍵作用,尤其是在考慮到當前監管的不確定性的情況下。
盡管印度可能缺乏全面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但它已採取措施對該行業進行某種形式的監督,這些監督主要是稅收和反洗錢措施。在稅收方面,前文已述及,包括對加密貨幣交易利潤徵收30%的稅,並實行了源頭扣繳稅(TDS)。在反洗錢方面,在印度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遵守《防止洗錢法》(PMLA)。這些措施代表了加密貨幣監管的一種務實態度,通過專注於稅收和反洗錢合規性,政府找到了一種無需明確合法化或禁止加密貨幣即可對加密貨幣行業實施一定控制的方法。
2024年,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Binance宣布成功注冊成爲印度的報告實體,這標志着印度加密貨幣監管領域的重要轉折。Binance遵守印度的反洗錢(AML)標准,與政府致力於防止加密貨幣領域非法活動的重點保持一致。因此,Binance的成功注冊或將成爲印度制定更全面加密貨幣監管的催化劑,全球加密貨幣參與者有可能在印度的監管框架內开展業務,並有可能鼓勵政府爲該行業制定更詳細的指導方針。
盡管印度尚未建立全面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但已通過稅收手段對其進行了初步管理。在其他監管方面,盡管缺乏具體立法,但部分交易所已採取自我監管措施,如實施嚴格的KYC和AML程序。
展望未來,隨着全球加密市場的發展,印度政府可能會推出更完善的監管政策。國際參與者如Binance成功注冊爲印度報告實體,顯示了其愿意適應當地監管環境的態度,這可能促使政府制定更詳細的指導方針,從而實現金融安全與創新發展的平衡。同時,稅收合規與反洗錢將是印度加密資產生態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對於各國來說,加密貨幣的發展都是一個不斷適應技術發展、平衡創新與風險、並逐步與國際標准接軌的過程,努力建立一個更加穩定和成熟的市場環境,促進加密貨幣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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