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1月30日,企查查APP顯示,因韓某未履行致歉義務,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迪麗熱巴與韓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判決書主要內容。公告顯示,被告韓某在其博文中使用不當文字描述原告迪麗熱巴,雖被告不認可文字指向原告,但聯系涉案博文內容及上下文,能夠確認系指稱原告。結合涉案博文上下文的用語、語氣,貶損、攻擊的意圖明顯,已超出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合理範疇,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法院判決韓某連續三日登載致歉聲明,賠償原告迪麗熱巴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其他合理費用共計1000元。案件流程顯示,去年,韓某已因該案件成被執行人並被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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