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發生糾紛,中國湖南法院駁回原告买方的訴訟請求

【虛擬貨幣交易發生糾紛,中國湖南法院駁回原告买方的訴訟請求】9月16日消息,據法治網報道,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因买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案件。 本案中,周某找到朋友戴某,希望幫其購买 BZZ 虛擬貨幣(一種加密虛擬貨幣)進行投資,於是,戴某受周某委托,向鄭某購买 BZZ 虛擬貨幣,並將虛擬貨幣“發送”至周某的 imtoken 錢包。但過了一段時間後,周某向法院起訴鄭某,要求返還其購买 BZZ 虛擬貨幣的資金 76518 元,並支付資金佔用費。 法院經審理認爲,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BZZ 幣是一種類似於比特幣的網絡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公民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需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周某、鄭某與戴某之間圍繞 BZZ 幣的委托交易、管理及衍生的退款等行爲,目前在我國均不受法律保護,該行爲造成的後果應由其自行承擔,周某要求鄭某返還購买 BZZ 虛擬貨幣的資金 76518 元,並支付資金佔用費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於是最終判決駁回周某的訴訟請求。周某不服判決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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