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
8月11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後發現,蘇孝林長期在蘭州文化系統工作,是國家一級演員,他組織排演的多部作品曾經引起關注。
甘肅省紀委監委發布的消息稱,經查,蘇孝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准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喫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爲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爲特定關系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放縱貪欲,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甘肅省紀委監委稱,蘇孝林的行爲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爲,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給予蘇孝林开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公布的蘇孝林簡歷顯示,1958年3月出生的蘇孝林爲甘肅蘭州人,大專學歷,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此後便長期在蘭州市歌舞劇團工作,1991年起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副團長、團長。2003年12月起任蘭州歌舞劇院院長,2008年1月起任蘭州大劇院院長,當年2月起,同時任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8年3月起,蘇孝林开始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0年10月,其卸任蘭州大劇院院長,但繼續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1年4月,蘇孝林退休。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蘇孝林的另一個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1994年,蘇孝林組織創排的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在第四屆中國藝術節上首演即引起轟動,榮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文化部“文華新劇目獎”和甘肅省“敦煌文藝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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