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31)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加上上周處理《性別平等教育法》,宣告性平三法修法落幕,盼透過修法通盤檢討,打造性平友善環境,不再漏接被害人。《NOWnews》特別製作圖表懶人包,讓讀者秒懂本次修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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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增訂最高負責人性騷擾時行政罰最高處百萬元,並加重懲罰性賠償最高5倍,權勢型性騷擾情節重大者,調查時得以暫時停職;公司僱用受僱者於10人至29人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此外建立公權力介入外部申訴管道,若被害人不服公司調查,得以由地方主管機關直接進行調查,政府與僱主也應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心理諮商與社福資源,提供被害人保護與扶助。
《性騷擾防治法》方面,同樣嚴懲權勢性騷者,修法通過利用權勢性騷者加重刑期二分之一,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罰部分也從現行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加重至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另明定媒體不得報導被害人姓名或足以辨識被害人身份資訊,違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未改正者得以按次處罰。
台灣「#MeToo」成為社會運動,立法院臨時會處理性平三法修法,同時宣告性平三法修法落幕,盼透過修法通盤檢討,打造性平友善環境,不再漏接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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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性平雙法立院三讀通過 懶人包圖表秒懂修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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