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與新光金控10月9月雙方臨時股東會通過合併案,傳出因「員工安置計畫」未達共識,遲未向金管會送件申請。金管會今(12)日也證實還未收到申請文件,並再次強調,申請書件資料必須包含達成共識的員工安置計畫,當然,要先送件也可以,只是也會要求補件,但並沒有規定只能補件一次,準備好就可以來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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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傳出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原本預計10月就要向金管會提出「新新併」申請,卻因員工安置計畫,遲遲無法和工會達成共識,加上新光人壽增資問題也還沒解決,預計可能要到明年農曆年前才會送件。
對此,金管會今日表示,根據金融機構合併法,預計合併的2家金控要向金管會遞件申請,目前了解,台新金與新光金正就合併案準備資料中,金管會還沒有收到相關資料。
不過,金管會也再次重申,根據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申請合併提出的書件中,要有合併契約書包括受僱人權益處理,提出妥善安置員工計畫,包括與員工取得協商共識或是有勞資協議紀錄,金管會在金控送件後,會再去檢視是否有相關文件資料。
金管會也表示,當然,若要先送件也可以,只是金管會在檢視後,若文件不齊全,也是會要求補件。至於市場傳言只能補一次?金管會表示沒有這樣的規定,準備好就可以來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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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新併還未送件!受僱人權益處理必要文件 金管會:沒齊就得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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