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美國氮氣處決創首例 掀執行方法爭議

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釋憲結果,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也讓台灣成為持續保有死刑的國家。全球目前仍有大約20個國家持續執行死刑,而在今年一月初,美國阿拉巴馬州首度以氮氣處決方式執行死刑,也讓死刑執行以及方法成為討論焦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美國南部阿拉巴馬州今年一月底以氮氣窒息法對定罪的殺人犯史密斯(Kenneth Eugene Smith)執行死刑,也是全球已知首例。

美國首見以氮氣處決的方式執行死刑,爭議性招致人權團體批評,58歲的史密斯在1988年收錢受僱謀殺一名牧師的妻子,遭陪審團定罪並處以終身監禁,後法官推翻判決並處以死刑,之後便在死囚牢房關了30多年。

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於去年十一月裁定,允許以氮氣對史密斯執行死刑,該州檢察長甚至稱氮氣處決是有史以來最人道的方法;史密斯在阿拉巴馬州阿特莫爾市(Atmore)霍爾曼(Holman)監獄伏法,獄方讓他戴上面罩後灌輸氮氣,讓他窒息身亡。全美目前僅阿拉巴馬、奧克拉荷馬和密西西比州批准氮氣缺氧的死刑處決方法,實際使用過僅此一例。

史密斯在2022年,一度被執行注射死刑,但阿拉巴馬州執法者花了四小時,仍找不到史密斯的靜脈,因此放棄。

事實上,氮氣近來亦曾被用來作為安樂死的工具,瑞士近年來開始出現「安樂死座艙」,這款外形像太空艙的Sarco膠囊座艙2019年首次亮相,透過以氮氣取代艙內氧氣的方式,讓使用者缺氧死亡5分鐘左右就能離世。

對於氮氣處決的方式,聯合國人權辦公室曾呼籲終止這項計畫,稱可能構成酷刑,違反美國在國際法中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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