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本周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數位貨幣(CBDC)發行之規劃與貨幣之數位轉型」專題報告,書面報告也在今(7)日出爐。央行強調,推動CBDC並非國際競賽,不是先發即具優勢,我國與先進國家相同,支付多元便利,對發行CBDC的態度較為審慎,目前仍沒有時間表,正推動3項工程包括廣泛溝通、精進平台技術、研議法律架構,精進平台技術,並將穩步持續探索試驗其未來發展性,關注國際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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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數位科技的演進,央行推動貨幣數位轉型,進行央行數位貨幣的研究與試驗,目前已建置CBDC雛型平台,未來可發行數位現金,提供大眾日常支付使用,採雙層式架構發行,發行初期不計息,保留附息功能,以保持未來政策彈性。同時,基於風險管理的考量及大眾使用的便利性,CBDC錢包將分為不記名與記名錢包;CBDC平台設有錢包交易金額及持有金額上限;中介機構亦可根據自身風險考量自訂限額,但不得高於平台所設限額;配合洗錢防制規範,不記名錢包相關金額上限會低於記名錢包。
在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部分,用戶可選擇開立記名或不記名錢包,其中,記名錢包需由中介機構執行KYC,並依現行有關資料隱私保護之規定,妥善保管及管理用戶個人資料,中介機構僅能查閱所屬用戶的資料;本行則是以去識別化技術處理相關交易,並不保存用戶明細資料。
在資安管理部分,平台整體安全採縱深防禦架構,由央行、中介機構及用戶共同達成安全管理目標。交易安全則採公私鑰機制(PKC);用戶交易皆須簽署數位簽章,經平台系統驗證,以確保交易安全。同時,CBDC雛型平台已具備零售型CBDC的發行、流通、轉帳、繳費、繳稅、購物扣款、現金/銀行存款/CBDC間之兌換與兌回、自動轉換9及自動儲值10等多種功能。
不過,央行也強調,正推動3項工程包括廣泛溝通、精進平台技術、研議法律架構,精進平台技術。CBDC發行涉及廣泛利害關係人,所以有必要預先進行廣泛且審慎的溝通。首先,委外問卷調查的書面溝通,已於今年4月完成,調查結果報告也公布在央行官網,後續將於2025年舉辦數場公聽會、說明會與論壇,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更廣泛、具體的交流,並藉以加強宣導CBDC,提升大眾認知度。
考量數位落差,為讓不用手機的民眾使用卡片離線支付,現正進行相關試驗;該試驗包括讓大眾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可選擇使用手機或卡片進行離線支付。 同時,著手進行以「CBDC雛型平台」與數發部「政府機關發放共用平台」介接合作事宜;未來,政府機關可透過數發部平台發放數位券,本行平台則處理用戶錢包內數位券消費後,所涉及的款項撥付與結、清算作業。
央行也持續蒐集主要國家相關法制資料,並盤點我國發行CBDC可能需配合訂定或修正的相關法規,包括發行CBDC的法源依據、洗錢防制、資訊安全及隱私保護等規範。 在後續舉辦公聽會或論壇時,與各界廣泛交換相關法制意見。
有關比特幣及穩定幣等虛擬資產非數位貨幣,央行則表示,貨幣應具備交易媒介、計價單位及價值儲藏3項基本功能,比特幣及穩定幣不具這些貨幣功能,其中,比特幣因炒作、投機性及價格波動大,並無定錨效果,而穩定幣雖為目前虛擬市場主要交易媒介,惟仍可能因壓力事件使得交換價值偏離面值,價格無法一直保持穩定,所以這些虛擬資產只能算是數位科技發展下的風險性資產,並非貨幣。
至於資產代幣化指將現實世界資產所衍生的經濟價值及權利連結至區塊鏈上的代幣,並於鏈上進行交易清算,藉此串連實體經濟與虛擬市場。央行認為,由於資產代幣化可提供全天候、跨境及跨時區交易服務,可提高營運效率,且可將資產分割成多個小額代幣,降低投資門檻、增加流動性等潛在優勢,以及可程式化功能,可能具有未來發展性。
為確保在代幣化世界的交易、清算仍具安全與效率,以央行貨幣及商業銀行貨幣共構貨幣體系,並以央行貨幣作為貨幣體系的定錨及清算資產,仍將是最佳政策方案。央行也將應用代幣化技術,進行批發型央行貨幣及商業銀行貨幣的數位轉型,以支援各類資產代幣的發展 。
最後,央行也強調,雖然目前無發行CBDC的時間表,但在持續研究試驗的過程中,已在精進支付系統的處理效率及創新應用,例如所開發零售支付的CBDC雛型平台已可支援數位券的金流作業,且每秒受理交易筆數(TPS)已提升至20000 筆;此外,正規劃批發型CBDC的概念驗證,以批發型CBDC作為資產代幣化的清算資產,並結合銀行存款代幣功能,共同建構未來數位貨幣體系。
央行也重申,CBDC的推動是一項巨大且複雜的工程,需長期進行;本行仍將穩步推動,確保數位支付政策的周延,俾使未來數位轉型的貨幣有助於國家數位經濟與數位金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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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是先發先贏!央行稱發行「數位台幣」沒時間表 正推動3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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