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報稅嗎?所得低於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免報 這「2情況」例外

時序已經來到5月底,綜所稅申報進入倒數計時,有不少民眾不確定自己是否需要報稅,財政部表示,同一申報戶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如果不超過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就可以免辦綜所稅申報。不過,若有扣繳稅額或可抵稅額,應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就需報稅。但還是建議,不論是否要繳稅、退稅,建議都要申報比較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財政部表示,留意112年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就可以依照申報戶成員狀況算出免申報的年所得門檻。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受扶養親屬,只要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低於免稅額每人9.2萬元(70歲以上為13.8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12.4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者24.8萬元,就可以免辦綜所稅申報。

不過,財政部指出,如果有扣繳稅額(依法預先繳納的所得稅額)、可抵減稅額(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依法可申請退稅者,要申報才能退稅。另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應該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應該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併同一般申報書辦理申報。

財政部提醒,如果未申報,核課期間會從5年延長到7年,所以不管要不要繳稅或是退稅,建議要申報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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