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今(19)日公告,對原產於台灣的聚碳酸酯(PC)反貿易署傾銷做出最終裁定,認定其存在傾銷,將從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對此,經濟部貿易署做出4點說明,稅率則根據不同台灣企業有不同標準,部分業者為9%;部分業者為12.2%,其餘台灣業者為22.4%,經濟部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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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商務部公告對我國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終裁決定課稅,經濟部表示,中方於113年4月19日公告本案終判結果,認定自我國進口之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自113年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我國部分業者為9%;部分業者為12.2%,其餘台灣業者為22.4%。
經濟部提到,從去(2023)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結果觀察,我國應訴廠商終判稅率已降低,由約17%降至9%-12.2%,而經濟部於2022年12月上旬,中方展開調查時即鼓勵我業者積極應訴,亦補助業者聘僱律師協助應訴之部分費用,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
經濟部也說,為因應中國石化產能過剩情形,本部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例如整合石化、機械、紡織等產業,組團前往印度、東協、非洲等新興市場。另將積極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提升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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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國出招!20日起課徵「聚碳酸酯反傾銷稅」 經濟部4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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