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引言
隨着虛擬貨幣行業的不斷發展,虛擬貨幣合約作爲一種新型投資方式,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關注。但是,對於大部分投資者來說,對於虛擬貨幣投資的基礎知識尚不了解,更別提投資比現貨交易風險高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合約交易了。因此,會有投資散戶被帶入一些合約帶單群,聲稱可以帶小白玩合約賺錢。那么,這些合約帶單/合約跟單群真的靠譜嗎?
小王的悲傷故事
小王一直對虛擬貨幣理財感興趣,自己也在主動的學習各種投資知識,加入了很多行情分析的社群。有一天,有一個人自稱是知名貨幣交易所的工作人員添加了小王微信,詢問小王對合約是否感興趣,說群裏可以免費提供交易策略,跟着群裏的老師都是交易大神,跟着做單可以賺錢,邀請進入微信群。
於是,小王就這樣誤打誤撞進入一個帶單群。在群內,帶單老師不斷的在群裏曬收益率,以增強小王對其的信任。接下來,群內客服引導小王進行充值交易,以便獲得更好的一V一的交易指導。此後,小王被邀請注冊某不知名交易所。开啓了自己作爲“韭菜”的被收割之路。
爲什么這么說呢?
因爲這些不知名交易所,有的最低只能开50倍或100倍的槓杆(舉例,若爲100倍槓杆,行情下跌1%整個倉位會全部爆倉)。交易所开只能开高倍數槓杆的原因在於可以獲得高額的手續費收入。另外,這些交易所可能都沒有計劃委托,止盈止損的功能,人工盯盤很容易來不及,所以爆倉是必然的。
在交易所的客損模式下,散戶虧損多少,交易所就賺多少,帶單老師也會從中進行抽傭。所以,在跟單的模式下,交易所和帶單老師怎么會教散戶賺錢呢?不乏有些好運氣的散戶,賺到了錢,想要提款時,會遇到交易所設置的重重關卡,如多層KYC認證,最低提取額限制等。在一次次的交易中,散戶的錢會越虧越多,直至被榨幹被拋棄。
那么,合約帶單模式下,交易所或者帶單老師等人的行爲是否涉嫌犯罪呢?
03
合約帶單涉及的刑法相關罪名
案例[i]:2019年,習某作爲星幣全球和360EX平台的下級代理,成立公司從事虛擬貨幣交易。被告人牛某,吳某擔任負責人。公司通過招聘員工利用星幣全球和360EX平台發展客戶進行做單指導操作,引導客戶購买虛擬幣以买漲买跌的方式進行賭博,進而從參賭者手中賺取手續費和盈虧金額。三人利用網絡發展參賭用戶一千余人,涉案賭資八百余萬元人民幣。
法院判決三人均犯开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律師評析:
該公司的模式爲,拉客戶進入合約帶單群,用戶在帶單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充值,用戶在交易中大幅虧損後被強行平倉,再通過槓杆交易,用戶會遭受巨額虧損。帶單老師會再次讓用戶充值,不再充值的用戶會被移除群聊。公司以此來賺取手續費。
由於司法機關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的經營模式以及合約交易業務存在不同的認識,實踐中,有將虛擬貨幣交易所定性爲“开設賭場”的案例(可參考筆者此前的文章《經營虛擬貨幣交易所,構成开設賭場罪?》),因此,上文案例中,三名被告的行爲構成了刑法規定的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开設賭場行爲。
019年,被告人楊某先後經營“ckex”虛擬幣平台、“aitoken”虛擬幣平台、“mkex”虛擬貨幣平台。通過在後台操控“漲”或“跌”,使被害人的投入資金虧損。
被告人原某等人在上述平台中負責宣傳推廣,通過招收代理商,以介紹購买USDT虛擬幣爲由介紹他人充值,非法獲利。
律師評析:
該平台根據火幣網的數據來確定玩家的盈利或虧損,被告人可以自由調整平台的爆倉比,提高玩家虧損的概率;並利用各種理由引導客戶高頻操作交易,來賺取客戶的建倉費和平倉費;並用異性包裝身份,加微信好友,引導客戶進行反向帶單(反向K线圖的走勢),讓客戶买跌虧損;最後把平台關閉。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楊某通過操縱後台客戶账號虧損的方式,騙取手續費收益,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原某等人作爲公司員工,提供廣告推廣等的幫助行爲,構成幫信罪。
04
結語
原本投資散戶們本着降低風險、增加收益等想法,希望尋找專業的帶單老師進行操作,以期獲得更穩定的收益,但散戶小白還是建議謹慎行事,以免被割。畢竟幣圈水太深。
【本文作者:邵詩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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