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近日,周某1與九江羊群效應影視文化工作室(簡稱:羊群工作室)等不當得利糾紛二審判決書公开。據悉,該工作室爲鄭爽投資的公司。文書顯示,一審法院認定:周某3系電視劇制片人,通過周某1認識了鄭爽一方。其後,周某3代表攝制組與周某1籤訂制片人聘用協議,周某1的酬金爲100萬元。本案中,羊群工作室向周某1指定的公司轉账750萬元,周某1扣留了其中的650萬元。周某1主張扣留的650萬元爲其居間費。一審法院認爲,沒有證據表明就周某1扣留的650萬元羊群工作室已通過其他途徑予以清償,故周某1的扣款行爲與羊群工作室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此外,一審查明事實,鄭某一方實際收取的片酬約爲1.5625億元。一審法院最終判決,周某1退還羊群工作室演出費用650萬元及利息。周某1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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