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害死城中城「46條人命」!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定讞

2021年10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樓慘釀46與43傷悲劇,一、二審均依法判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今天稍早結果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回顧案發經過,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高市消防局獲報城中城大樓失火,立即指派前金、鼓山及中華分隊出動救災,但是火勢猛烈,整棟樓陷入熊熊火海,直到10小時後才撲滅火勢,但已造成大樓內46人死、43人受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調查,起火點是在城中城一樓的茶具行,該地點從2020年7月份開始,都是郭清文(52歲)使用,因此鎖定郭清文與其女友黃格格(51歲)涉有重嫌。

案發當晚,黃格格與郭清文吵架,之後黃格格就一個人在城中城喝悶酒,郭清文獨自先行離去,黃以為他是去找前女友,便狂打電話,氣到傳「現世報很快」、「要瘋陪你瘋」等18段語音訊息,全被郭男已讀不回。

隨後黃格格騎車離開城中城,半小時後,她和郭清文泡茶的房間冒出火光,接著火勢引燃機車爆炸,整棟大樓陷入火海;檢方表示,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認定起火點就在房間內沙發,由於黃格格故意把平常會倒在地上的淨香餘燼改倒在沙發上,當晚酒後企圖點火滋事讓郭清文難堪。

檢方認定,黃格格僅因情感猜忌就心生怨恨,酒後氣憤難平、情緒失控,就點火滋事,致引發重大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一、二審均依法判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今天稍早結果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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