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王家衛導演的《繁花》大結局。寶總徹底退出股市,去浦東那塊地種花,玲子的夜東京延續輝煌,她則要去香港开分店,汪小姐沃爾瑪的單子平穩落地,她繼續和魏總合夥开公司,而李李用賣掉至真園的錢還了A先生欠下的債,入獄一年之後選擇出家。而一心想要打贏寶總的強總,則被判入獄三年。
看似是王家衛給出的圓滿結局,事實上《繁花》爛尾的相當徹底,下這個結論有幾點原因。
第一,寶總和強總的股市大战邏輯混亂,沒有交代清楚。
這場战爭,表面上看符合邏輯,寶總用1.2億的盤子支撐服裝公司上市,在強總的步步緊逼之下,先是斬斷左膀右臂,失去了6000萬,剩下的6000萬是他用1:1融資而來,在強總的打壓之下已經到了平倉线。
至此,按照證券市場交易邏輯都可以解釋,但他所謂的翻盤則邏輯混亂。一方面是麒麟會巫醫生的介入,如果說用3000萬接盤寶總手上的股份,看好後市抄底還可以理解,但答應寶總的交換條件,並說是“自救”則有問題。
巫醫生在自救什么?哪怕是他也重倉服裝公司,並且用了融資槓杆,也沒有必要用出手幫助寶總的方式自救吧?畢竟自己的3000萬不收寶總的股份,自己補倉進去也不至於被平倉,所以“自救”何談而來?
另一方面,在強總的強勢打壓之下,當服裝公司年報出爐,已經坐實蔡總背信棄義,此時寶總將股份給麒麟會也好、被平倉也罷,其實對於寶總來說沒有差別,反正都是歸零,他一分錢也拿不到,那爲什么還要等麒麟會的電話,仿佛在等着抓這根救命稻草?至於交易條件裏的提到的那塊地,本來就已經是买來的地,賣出去換錢,堅持不賣,也還是自己的。
至於寶總的最終結局,同樣是爛尾,他和強總等於雙輸,自己在上海打拼這幾年,等於空手而來、空手而歸,他的逃生通道不是沃爾瑪,而是浦東那塊地,那他到底贏了什么?
第二,李李出家的設定同樣是爛尾。
李李改變身份,到黃河路开至真園,和寶總若即若離的關系、漲價15%將至真園賣給強總,這一切,都在塑造李李理智、冷靜、殺伐決斷、只向錢看的人物底色。
這樣的一個角色,正常來說結局應該是攜款出國才對,如果說她和A先生的感情,又怎么會當初眼睜睜看着A先生跳海殞命而不去救?這一切都於理不通。
當然,可以說電視劇是遵循原著,在原著中李李也是出家,但原著有非常完整的人物线,電視劇對李李的家庭、身世背景沒有交代清楚,出家的說法過於突兀,也很讓人意難平,只能說電視劇的設定太敷衍了。
第三,爺叔、強總,以及遠赴北京的菱紅結局都沒有好好交代。
爺叔和寶總談不上恩斷義絕,在即將平倉的緊要關頭,應該安排爺叔至少一兩場戲份,而不止是最後用集郵冊的方式和金科長交集一下草草了事。
至於強總,入獄三年不等於剝奪資產,他從李李手上买走了至真園,怎么可能幾個月就破敗成那樣,而且易主林太?是不是應該交代一下?而李李手下的潘經理,回花園飯店,以及對至真園只經營兩年的預判,同樣語焉不詳,《繁花》的收尾,實在太潦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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