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夜裏混着喝的幾款酒
不能將多種酒類混在一起喝,這樣喝容易醉——這是酒友們都知道的老生常談;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經常把這個原則給忘了,甚至覺得這個原則也未必能成立。我最近一次醉酒“事故”證明——這是一條必須遵守的鐵律。
2023年11月24日晚上19點,我在喫晚飯時喝了500毫升唐闕啤酒——是4.5度的。喝完過了一個半小時,完全沒有了酒意;开始工作,一直持續到凌晨近2點左右。想睡覺,但頭腦還是興奮,就想喝兩杯酒,助一下眠。我看桌上放了很久、朋友送來的一瓶法國幹紅葡萄酒,還沒有品嘗,就打开喝了一點。楚喬老師見我喝酒,給我切了幾片紅腸,還开了一盒奶酪。這瓶法國葡萄酒不錯——借着葡萄酒和奶酪,我們聊到了西羅馬、拜佔庭和歐洲的中世紀。爲了進一步感受一下法國酒的特點,我倒了兩杯灰雁伏特加——是40度的,約100毫升。喝完後,覺得頭上還沒有什么感覺,達不到助眠的作用,又倒了一杯53度的醬香型白酒——飛天茅台。總共喝了這些酒之後,覺得頭上稍微有些酒意,但似乎一切正常,起來收拾碗盤,還把杯子也全洗淨——在這個過程中頭上略有酒意,行動基本上是正常的,等到洗漱完畢往牀上一躺的時候,突然間感覺天旋地轉,馬上衝到衛生間嘔吐了兩次。稍後,感覺暈眩感不強,也就入睡了。六個小時之後醒來,感覺頭暈、頭疼、胃疼、出虛汗,喫了一點稀飯饅頭以及保護胃黏膜的胃藥——達喜,繼續臥牀休息,接着睡覺。從醉酒算起過了15個小時後,頭不那么疼了,但還有輕微的暈眩感,胃一直是疼的;30個小時以後,頭暈、頭重的情況大幅度減輕——只是微微有點頭重,胃部仍然不舒服、需要服藥,但可以正常進食;大約在48小時以後,基本上就沒有任何酒意,但胃仍不舒服,身體虛弱乏力;72個小時之後,各種症狀基本消失,但胃腸還是不舒服,預計還需要恢復兩到三天。
關於這次醉酒,我得出三點認識:
其一,在同樣酒精攝入量的情況下,不同酒種混合着喝,確實更容易醉。當天在8個小時之內,喝了500毫升啤酒、200毫升幹紅葡萄酒、100毫升伏特加、50毫升白酒。折合一下酒度相當於:50度左右的白酒,喝了不到200毫升——這樣程度的酒精攝入量,放在以往純粹只是喝伏特加或者白酒的話,也就是有一點輕微的醉酒;以我自己一貫的酒量,達不到嚴重的醉酒狀態。我這次醉酒,跟酒品的酒質沒有關系。除瓶那瓶法國的葡萄酒之外,其他三種酒是我常喝的酒,都很熟悉,酒質沒有問題。法國這款幹紅葡萄酒也沒什么問題,楚喬老師飲用了300毫升——單純飲用這款酒的量比我這次混着喝酒的飲用量還大,但只是微醺的感覺,沒有任何異常反應。
其二,多種酒混合一起喝的醉酒反應和只喝一種酒的醉酒反應是不一樣的。它的最主要的特點是——剛开始沒有反應,頭上一點沒有反應,這樣使人誤認爲還可以再喝;但它一旦有反應,難受的感覺就特別劇烈,暈眩感和嘔吐感都特別強烈,尤其是胃內的反應最強烈。在整個醉酒過程中,我的思維一直是清晰的,沒有醉酒時常見的過度興奮、話多等表現,頭腦一直是清醒的,甚至行動也是穩定可控的。只是胃內反應劇烈,好像是發生了什么化學反應或者在發酵一樣,忍不住就要強烈地嘔吐。
其三, 醉酒後恢復時間比較長 。頭上完全沒有酒意是48個小時之後;胃腸受損比較嚴重,需要在五天左右才能完全恢復正常。
我把這次醉酒稱之爲是一種“事故”,因爲我是一名有40年酒齡的“老司機”,應該有駕馭酒的能力,不應該失控;我喝酒應該控制在微醺,至多是輕微醉酒的水平。事實上,我已經有十多年沒有醉酒吐成這次的樣子。之所以發生這次“事故”,主要錯誤是忽視了“不能混着喝酒”這條鐵律;其次,在這次飲酒“事故”中,我始終沒有像平時飲用同一種酒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緩慢上頭的微醺或醉酒的感覺,意識一直是非常清楚的,老是覺得酒好像沒喝夠似的,但這是一種錯覺——我第一次喝的那500毫升啤酒,身體上沒感覺,但胃裏面是存在的,後來再喝進來的酒它們共同混合產生某些反應,可能是後來暈眩和嘔吐劇烈的一個原因。
總之,這次醉酒“事故”再次提醒我:一定要遵守“不能混着喝酒”這條鐵律。
李尋老師白酒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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