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列瀆職罪被告 鄭文燦轟藍民代「為選舉竟可以任意指控」

北檢偵辦im.B吸金案,查出7年來吸金高達90億元,今(29)日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法人台灣金隆公司及曾國緯等30人,此外國民黨告發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部分,北檢另分他字案調查。對此鄭文燦今受訪指出,按照規定有指控就會進行調查,而藍營議員毫無證據,為了選舉竟可以任意指控,是非常不好的示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北檢偵辦im.B吸金案,並於今日起訴主嫌曾國緯等30人,有國民黨民代質疑鄭文燦受託關切警界高層人事案,質疑明知曾是通緝犯卻毫無作為,告發鄭文燦瀆職,北檢也已經將鄭文燦列為他字案被告進行調查。

對此鄭文燦表示,按照規定有指控就會做調查,國民黨議員林金結為了選舉提出指控,但是沒有證據,重申自己不認識曾國緯,更沒有人事案的請託,這些都沒有證據,未料對方竟然可以任意指控,他為此也提出告訴。

鄭文燦指出,希望民主政治大家互相尊重,有證據就提出來,沒有證據為了選舉任意指控,這樣是不對的,「不是有指控,有他字案調查就代表你贏了,這是非常不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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